[1]欧 俊.环境公共事务从管理到法律治理范式转换研究[J].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37(02):58-66.
 [J].Journal of Xi'an University of Architecture &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Edition),2018,37(02):5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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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公共事务从管理到法律治理范式转换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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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ISSN:1008-7192/CN:61-1330/C]

卷:
37
期数:
2018年02期
页码:
58-66
栏目:
经济与管理
出版日期:
2018-04-25

文章信息/Info

作者:
欧 俊
西安交通大学 法学院, 陕西 西安 710049
关键词:
环境公共事务治理与善治多中心主体共识与回应自组织
分类号:
D912.6
文献标志码:
A
摘要:
现代性所蕴含的环境危机,促使人们思考共同体或集体层面上的应对策略。环境公共事务“管理”的传统模式,在行动逻辑上表现为压力推进、权力依赖、单中心单向度和短期目标,在价值判断上以“个人与群体之间断裂”、“环境议题边缘化”以及“社会不能自组织”为预设。环境公共事务“法律治理”这一具有超越意义的范式的内核体现为“法治架构下构筑共同底线”、“多中心网状参与主体结构”、“共识与回应问题导向”和“丰富且完善的自组织机制”。

备注/Memo

备注/Memo:
收稿日期:2017-11-16 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研究”(14JZD022)作者简介:欧 俊(1987-),男,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西安培华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环境资源法律治理。E-mail:oujun20032001@163.com
更新日期/Last Update: 2018-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