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张义凤.“道通为一”新论——重释庄子《齐物论》[J].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36(03):10-17.[doi:10.15986/j.1008-7192.2017.0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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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通为一”新论——重释庄子《齐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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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ISSN:1008-7192/CN:61-1330/C]

卷:
36
期数:
2017年03期
页码:
10-17
栏目:
哲学与文化
出版日期:
2017-06-28

文章信息/Info

作者:
张义凤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关键词:
吾丧我道通为一
分类号:
B 223
DOI:
10.15986/j.1008-7192.2017.03.003
文献标志码:
A
摘要:
“道通为一”是庄子《齐物论》里面的核心概念,“通为一”之“一”在《齐物论》里具体为表示自然性的一样之“一”与表示整体性的一体之“一”。“通”始终要回到人的层面,人只有摆脱肉体之我的困缚和经验之我的先见,在“通”于道即达道的意义上,虚以待物才可以包容万物又能葆有人之主体性。而要做到这一点,就要“吾丧我”,如此才能达到显现物性清明圆满和人之本真存在的审美境界。另外,道通为一、复通为一、知通为一作为“通为一”的三个不同层面和视角形成一个紧密的回环,且“道”、“通”、“一”各有其独立的特殊义涵。

备注/Memo

备注/Memo:
收稿日期:2016-11-22作者简介:张义凤(1991-),女,武汉大学哲学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中国美学和中国哲学。E-mail:1515008502@qq.com
更新日期/Last Update: 2017-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