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张义凤.“道通为一”新论——重释庄子《齐物论》[J].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36(03):10-17.[doi:10.15986/j.1008-7192.2017.0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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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通为一”新论——重释庄子《齐物论》()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ISSN:1008-7192/CN:61-1330/C]
- 卷:
-
36
- 期数:
-
2017年03期
- 页码:
-
10-17
- 栏目:
-
哲学与文化
- 出版日期:
-
2017-06-28
文章信息/Info
- 作者:
-
张义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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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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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 通; 吾丧我; 道通为一
- 分类号:
-
B 223
- DOI:
-
10.15986/j.1008-7192.2017.03.003
- 文献标志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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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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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通为一”是庄子《齐物论》里面的核心概念,“通为一”之“一”在《齐物论》里具体为表示自然性的一样之“一”与表示整体性的一体之“一”。“通”始终要回到人的层面,人只有摆脱肉体之我的困缚和经验之我的先见,在“通”于道即达道的意义上,虚以待物才可以包容万物又能葆有人之主体性。而要做到这一点,就要“吾丧我”,如此才能达到显现物性清明圆满和人之本真存在的审美境界。另外,道通为一、复通为一、知通为一作为“通为一”的三个不同层面和视角形成一个紧密的回环,且“道”、“通”、“一”各有其独立的特殊义涵。
备注/Memo
- 备注/Me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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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6-11-22作者简介:张义凤(1991-),女,武汉大学哲学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中国美学和中国哲学。E-mail:1515008502@qq.com
更新日期/Last Update:
2017-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