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穿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历史研究中一个重要视角就是对社会主体的关注,社会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是具有内在关联性的。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就是坚持以人本位的视角,关注社会主体,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1.1 主体性概念的基本内涵
马克思从历史和现实的双重角度来揭示人的主体性,以此说明人的主体性这一概念具有本体论和认识论的双重特征。实践成为人与自然统一的纽带,使人既成为自然性的主体,又具有社会主体性的特征。众所周知,人是社会实践的主体,是社会生活的物质承担者。马克思也曾说过,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因此,对主体性的研究离不开人这个概念实体,以人为中心来探寻人的本质以及制约其发展的因素。从本体论角度来看,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强调:“人并不是抽象地栖息在世界以外的东西。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1]1显而易见,马克思用其批判的武器向我们展现了本体论层面的主体性概念,揭开了笼罩在本体论维度的面纱,即主体性是现实的、真实的。马克思用他的智慧将人从天上拉回人间,让人第一次站在此岸世界去认识、洞察社会本质。这一维度体现出了人之为人的价值尺度,实现了从“上帝死了”到真正理解人的本质这一根本转变。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中,马克思指出:“黑人就是黑人,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他才成为奴隶。”[1]362在马克思看来,本体论维度上的主体性的本质内涵正是由人不得不置身其中的社会关系决定的。后来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根据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同情况下人的发展状况,把人类社会划分为三大社会形态,即: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人的依赖关系下一种形式不平等(统治阶级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利)、实质更不平等的等级社会; 以商品经济为基础的物的依赖关系的一种形式平等(以货币为一般等价物的交换方式)、实质不平等的平权社会; 以产品经济为基础的自由人联合体下一种形式不平等、实质平等的平等社会,在这个社会里,从“各尽所能”的角度来说,能者多劳和给弱者赋予最充分的照顾(即弱者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享受社会的一切劳动产品),这就体现了一种形式上的不平等[2]。这便是以不同社会生产关系下的人的发展形态,展现出了人的主体性的本体论特征,使得人的主体性更加具体化、动态化。也就是说“本体论维度上的主体性的本质内涵、历史特征以及它可能起作用的范围实际上都是在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的框架内展开的。”[3]在本体论维度上,更加注重的是社会生产关系对人主体性的影响,强调人在发挥主体性时需要考虑社会生产关系的制约作用,人的主体性具有历史性特征。从认识论角度出发,主体性则更看重人的实践性和能动性,指的是人在参与具体活动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自发、自主、自由、能动、有目的、有计划的活动的一种地位和特性。主体性强调了人的情感、情绪、意志等感性因素及实践功能,具体体现出了人在与客体相互作用中应具有的能动性,这一维度则更多地考虑了人与自然的关系。正如《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最后一条所论述的“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1]19,认识论维度体现出了人的实践尺度,主体性富有鲜明的能动性特征。从主体性的双重维度认识主体性,能够使我们对主体性的概念界定有一个更加清醒的认识,才不至于产生认知的偏颇和片面性。总的说来,人的主体性具有人之为人的历史性和实践活动的能动性,既受到社会生产力的制约,同时也在实践过程中推动社会生产关系的发展,提高自身的各项能力,二者相互补充,不断发展着人的主体性。
1.2 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内涵的主体性特征
(1)人的劳动能力的全面发展。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马、恩强调,“只要分工不是出于人的自愿意识,而是自然形成的活动,那对于人而言就是一种异己的,不是人驾驭和操控这种力量,而是种力量压迫着人。”[4]85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工人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具有生产出比自身价值更大的价值的功能,因而成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的工具,变成资本的一种附属物,丧失了自己发展的能力。只有在社会生产力得到极大发展的前提下才能让人成为一个真正的人,这时劳动已经成为必需品,是人们的一种自发活动。这种自发活动所体现出的主体能动性意味着,人在现实中并不是单纯依从、顺服于某种命运的安排,或是纯粹受制于他人或外物的力量。我们只有从人的实践活动为起点去考察人类历史活动,人的实践活动本身就是对象化的人类实践活动,尤其是物质生产实践活动,这样才能科学认识实践活动的对象本身,增强人的主体性,逐步推动人的劳动能力发展。
(2)人的社会关系和社会整体的全面发展。马克思告诉我们,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决定了主体性的人的本质内涵,于是他对人的本质做了如下的科学论断,即:“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4]60,它影响着一个人如何发展、发展的限度以及社会关系的形成。在单纯的自然经济社会中,以一种自给自足的生活常态为特征,人与人的交流互动明显缺乏。在商品经济社会中最具有影响力的是生产力的发达程度,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推动社会形态的更迭,各种生产关系的总和影响着社会基本面貌的形成。因此,马克思才提出了只有达到共产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不局限于单纯的利益关系,还有更多的伦理关系和道德关系。伴随生产力的提高,社会关系也经历了由单一到多元的发展,而促使着社会形态演进的根本动力归根结底还是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在这一运动过程中,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整个人类社会就是在这样的矛盾运动中得以发展。而于其中生活的人,作为群体也在发展。人类社会作为一个整体,个人的发展不能损害他人的发展,个人获取利益的方式也绝不能以牺牲整个社会集体的利益为代价。马克思认为,人无法置身事外的社会关系决定了本体论维度上的主体性的特征。
(3)人的自由个性的全面发展。每个人都有权利去选择自己的生活。人的自由个性,也就是主观能动性和实践性的主体性特征。一方面,自由个性是建立在客观必然性基础上的自由,而不是主观任意和随心所欲的,更不是存在于想象中的抽象自由。另一方面,自由个性的发展也在多种形式上体现出人的个性,每个人所独有的特性导致个体显示出的特点和优势是迥异的。到了共产主义阶段,由于社会生产力得到充分的发展,实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不再以交换和盈利为目的来进行商品生产,才使人“有可能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才不至于是人“老是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4]85,以此打破社会活动的固定化,满足社会全体成员发展及其自由个性的全方位发展。在社会实践中,人的主体性则集中体现为人的自主性,特别是如何更好地发挥创新性和创造性可以看作一条主体性的判断准则,真正的主体性应该包含丰富的创造能力和创新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