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7YJC710009);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6SJD710017)
作者简介:程慧敏(1980-),女,中国矿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哲学博士,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E-mail:chenghm5213@126.com
(School of Marxism,China University of Mining and Technology, Xuzhou, 221116, China)
DOI: 10.15986/j.1008-7192.2018.04.002
在马克思那里,时间成为人类存在状态的一种表现,对时间的研究本质上也就是对“人”的剖析。就时间的内在逻辑结构而言,马克思认为它主要由“劳动时间”和“自由时间”构成,其中,前者又包括着“必要劳动时间”、“剩余劳动时间”两部分。他对此三部分内容的解释意在分别揭露出劳动力价值、剩余价值和自由发展的根本所在,由此便展现了时间的经济哲学内涵、“人”的意义性存在。可以说,人的存在论成为马克思时间观念得以生成的重要基点,这也反映出该理论的一个显著特点。
According to Marx, the time is a way to manifest human existence, the study of which dissects human beings essentially. Marx believes that the inherent logical structure of time is mainly composed of “labor time” and “free time”, and the former also includes two parts of “the necessary labor time” and “the surplus labor time”. Marx's explanation of the above three sections of time aims to respectively reveal the prescriptive essence of the labor value, the surplus value and the free development, which shows the economic and philosophical connotation of time and the meaningful existence of “human beings”. It can be said that Marx's idea of time is generated from the theory of human existence, which is an important basic point and also reflects the remarkable characteristics of this theory.
社会时间成为人在时间上的一种现实表现,对时间的研究有助于深刻认识人的现实存在状态,因此,时间在马克思的思想框架中占有重要的位置,他对时间问题的探究一直穿插在其整个思想谱系之中。理论无疑应该对当时的社会现实予以观照,《〈科隆日报〉第179号的社论》有一个判断:哲学家的成长是“自己的时代”、“自己的人民”的产物。马克思正是基于当时的社会时代背景,以时间为分析线索来考察人类社会,揭破资本主义剥削的神秘面纱。那么,时间究竟包含着哪几部分内容?这些结构背后又各自暗含着怎样的本质?按照马克思的观点,时间主要由“劳动时间”和“自由时间”两部分构成,其中劳动时间又有“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之别。沿着上述问题的思路,我们将依次对时间的各部分进行深入分析,以把握马克思时间观念的内在逻辑结构情况,并进一步揭示出每一部分“时间”背后的深层内涵。
马克思站在无产阶级的价值立场上,对资本主义社会进行了无情地批判,他的结论是“通过完全经验的、以对国民经济学进行认真的批判研究为基础的分析得出的”[1]3。所以说,只有还原他的实证过程,才能更好地理解其所得结论。
首先,关于必要劳动时间,在《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对此范畴的一般内涵进行了概括。他指出:“这种劳动对工人本身来说,对他的自我保存来说就是必要的,而完全不管他本身是不是劳动条件(劳动材料和劳动资料)的所有者,他的劳动是不是从属于资本。我们可以把维持工人阶级本身所必要的这部分劳动时间称为必要劳动时间。”[2]194这是从工人阶级的角度、立场对“必要劳动时间”进行的概念分析,因为工人总是生活在具体的、一定的历史过程之中,所以必然需要有一些最基本的物质生活资料以维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换言之,工人在必要劳动时间所进行的劳动是维持作为“工人”个体和“工人”种族不致灭绝的劳动能力,以继续为资本主义社会进行再生产,这一点才是“必要劳动时间”的深层本质所在。“因为整个资本关系以工人阶级的经常存在和持续不断的再生产为前提,而工人阶级的经常存在、维持和再生产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必要前提。”[2]194工人只有进行一定的必要劳动,才能保证他作为“工人”获得必要的生活条件,因而可以说,必要劳动时间标示着工人作为生存手段的劳动份额,因为“劳动”是工人阶级的直接生活来源,也是他们唯一的经济来源,所以,必要劳动时间“对于工人阶级本身的维持是必要的,而且对于预付资本的简单保存和再生产,最后,对于一般资本关系的可能性也是必要的”[2]197。
马克思并没有仅仅停留在对“必要劳动时间”进行概念指称的分析,而是继续挖掘隐藏在它身后的深层本质。这一劳动时间,在“资本”和“劳动能力”的交换过程中,表现为等价物之间的交换,也就是说,必要劳动时间与包含在工资中的劳动时间是相等的、等价的。换言之,必要劳动时间只是工人把工资的等价物以劳动时间的形式还给了资本家而已,表面看来似乎合情合理,资本家也正是利用这一貌似“平等”的假象来迷惑工人的,他们宣扬“资本”与“工资”之间的交换是一种公平的、等价的、自愿的交换。其实,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资本家以追求剩余价值为生产的根本目的,这是本性使然,只要有利可图他们就会铤而走险,甚至僭越法律、践踏人性,故而,马克思拨开层层迷雾,凭借对“必要劳动时间”的分析终于揭开了“劳动力”价值的奥秘。
“我们把劳动力或劳动能力,理解为一个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他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3]195劳动力本身是劳动的物化形式,作为一个独特的商品,劳动力被“自由人”当作商品放到市场上进行买卖,这一情况也只有到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才会出现,因此,这种买卖劳动力的交易是一个历史现象。在明确了“必要劳动时间”与劳动力价值的内涵之后,马克思发现,工人为资本家提供劳动、且物化在产品中的劳动时间远远超出了物化在工资中的劳动时间,由此,资本与劳动力价值之间所谓“等价交易”的谎言也被揭穿了。工人在剩余劳动时间内,通过剩余劳动为资本家创造出大量的剩余价值,这才是资本家购买劳动能力的真正秘密所在,也才是资本主义社会进行生产的真正本质。因为劳动力商品的独特之处就在于,它能够创造出比自身价值高得多的价值,所以,“在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中,必要劳动时间的存在以创造剩余劳动时间为条件”[4]376。货币持有者通过购买“劳动能力”这一特殊商品,就是为了使它实现“价值增殖”,而价值的增殖过程需要在剩余劳动时间内发生。
马克思对“剩余劳动时间”范畴的确切表述是:“剩余劳动时间是劳动群众超出再生产他们自己的劳动能力、他们本身的存在所需要的量即超出必要劳动而劳动的时间,这一表现为剩余价值的剩余劳动时间,同时物化为剩余产品,并且这种剩余产品是除劳动阶级外的一切阶级存在的物质基础,是社会整个上层建筑存在的物质基础。”[2]215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剩余劳动时间”就是超出必要劳动时间之外继续劳动的时间。工人阶级在剩余劳动时间中创造的价值即为剩余价值,马克思后来解释说,“剩余价值无非是工人提供的劳动量超过他在自己工资中作为他的劳动能力的价值得到的对象化劳动量而形成的余额。”[2]192此“余额”就资本方面来看表现为剩余价值,可它的本质却是工人在剩余劳动时间中通过剩余劳动所得到的价值。在这里,剩余价值被视为剩余劳动时间的“凝结”,这一结论成为理解剩余价值内涵与实质的一个决定性的关键点。
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剩余价值最终仍然是源于剩余劳动的,因此,资本家必然会要求最大限度地增加工人的剩余劳动以获取最大量的剩余价值。更进一步来说,剩余价值增加的多少取决于“必要劳动时间”与“剩余劳动时间”之间的比例。我们知道,工人本身的劳动时间表现为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两部分时间的总和。对于必要劳动时间部分来说,资本家以工资的形式对工人进行了补偿,因此必要劳动时间是一种“有酬的劳动时间”; 对于剩余劳动时间来说,它却被资本家在购买劳动力时排除掉了,结果并未能得到相应的支付,因而最终表现为一种“无酬的劳动时间”形式。在“无酬的劳动时间”之内,工人的劳动能力不但得到超时间、最大程度地使用,而且它还为资本家创造出了大量的剩余价值,剩余价值本质上就是“无酬劳动时间的物化”。基于此,在《资本论》第一卷的“剩余价值率”一章,马克思对劳动过程的第二段时间进行了如下介绍:“工人超出必要劳动的界限做工的时间,虽然耗费工人的劳动,耗费劳动力,但并不为工人形成任何价值。这段时间形成剩余价值,剩余价值以从无生有的全部魅力引诱着资本家。我把工作日的这部分称为剩余劳动时间,把这段时间内耗费的劳动称为剩余劳动(surplus labour)。”[3]251
在写于1859年8月3-15日的《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书评中,恩格斯着重点评了贯穿在整个经济学的特殊事实,这种联系对经济学的重大意义是马克思第一个提出来的。“这个事实就是:经济学研究的不是物,而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归根到底是阶级和阶级之间的关系; 可是这些关系总是同物结合着,并且作为物出现。”[5]604这种联系有助于理解资本主义令人费解的一些问题,它直指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本质,并且还揭示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实质所在,即表面上是物—物的关系,其实质却为人—人的关系,是资产阶级对工人阶级赤裸裸的剥削与掠夺。剩余劳动或剩余时间是资本得以维持的基本前提,而资本则总是妄图不断去超越工人劳动的界限,以追求尽可能多的剩余价值,呈现出一种力图通过活的劳动能力创造出更多剩余价值的必然性运动。马克思正是凭借对“剩余劳动时间”这一范畴的解析,才揭露出了剩余价值的实质,进而掀起了资本家剥削工人的面纱。剩余价值的真正本质被揭露出来之后,工人阶级受剥削的处境与程度也就暴露出来,他们进行着最大强度的劳动,却挣扎在最低的生存线上,难怪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会用“辛苦”、“牺牲”等字眼对工人加以形容。
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不管资本家玩弄什么伎俩,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的关系总是归咎为剥削者和被剥削者之间的一种经济关系。诚如马克思所说:“资本的价值创造不是简单地决定于直接生产过程内使用的劳动,而是决定于一定时期内能够重复进行这种劳动剥削的程度。”[6]142资本家成为“人格化”的资本,而资本的一个显著特性就表现为“贪欲”,因此,资产阶级会无尽无休地延长工作日,加大工人阶级的劳动强度,使劳动力资本的价值得到最充分的发挥。由此从一定意义上看,剥削就表现为资本对工人剩余劳动时间的一种无偿占有。
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工人阶级彻底与生产资料相分离,为了自身以及家庭成员的生存只能靠出卖劳动力为生。在工人阶级的劳动时间中,超出必要劳动时间的那部分时间是剩余劳动时间,这部分时间创造出的价值——剩余价值——完全被资产阶级据为己有。与此同时,工人的剩余劳动还产生了另外一个结果,即为资产阶级乃至整个资本主义社会成员创造出了“自由时间”。
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对“自由时间”范畴进行了如下界定:“在必要劳动时间之外,为整个社会和社会的每个成员创造大量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即为个人生产力的充分发展,因而也为社会生产力的充分发展创造广阔余地),这样创造的非劳动时间,从资本的立场来看,和过去的一切阶段一样,表现为少数人的非劳动时间,自由时间。”[6]103可见,“自由时间”是不被生产劳动所吸收、为社会成员的自由活动与全面发展提供展开条件的一种时间,它成为劳动时间之外的一种时间形式,也可以说是剩余劳动创造出了自由的时间。为了增加对剩余价值的生产,资本家不断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机器设备(在这一过程中,工业革命就是其中最为明显的一个例证),可他们最终都是要提高劳动生产率,延长工人的剩余劳动时间,以达到最大限度占有剩余价值的目的。马克思在后来的分析中更为具体地写道:“于是,资本就违背自己的意志,成了为社会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创造条件的工具,使整个社会的劳动时间缩减到不断下降的最低限度,从而为全体社会成员本身的发展腾出时间。但是,资本的趋势始终是:一方面创造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另一方面把这些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变为剩余劳动。如果它在第一个方面太成功了,那么,它就要吃到生产过剩的苦头,这时必要劳动就会中断,因为资本无法实现剩余劳动。”[6]103-104在这里马克思指出,一旦“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被过多地创造出来,那就意味着资本家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变相压缩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这一趋势不断得以发展,就使得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提高,商品量也随之大幅度提升,最终出现生产过剩的现象,严重时就要导致经济危机的爆发。
虽然资本会带来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但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是不会让工人享有这份时间的,他们依旧会变本加厉地强迫工人参加劳动。基于客观事实来分析,无产阶级的剩余劳动已经为整个社会的发展奠定了丰厚的物质基础,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的发展主要就是以广大无产阶级的剩余劳动作为生存条件的。具体就剥削者来说,资产阶级从中主要获取两个方面的生存条件:第一个方面是他们赖以维持生活的物质条件,这一点同样也是资产阶级作为“个人”或作为“阶级”存在的基础; 第二个方面则是“他们支配的自由时间,不管这一时间是用于闲暇,是用于从事非直接的生产活动(如战争、国家的管理),还是用于发展不追求任何直接实践目的的人的能力和社会的潜力(艺术、科学等等),——这一自由时间都是以劳动群众方面的剩余劳动为前提,也就是说,工人在物质生产中使用的时间必须多于生产他们本身的物质生活所需要的时间”[2]214。由此可见,不管是资产阶级的存在,还是整个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都建立在无产阶级剩余劳动的基础之上。从上面的分析中便可得知,“自由时间”的产生明显暴露出一个客观现象:正是因为阶级对立的存在,所以,虽然原本只是一种时间,但是对资本家而言它表现为自由时间的形式,对工人们来说它则成为一种被奴役、被剥削、“异化”了的时间。
站在历史的高度来看,自由时间确实带来了整个社会的发展,它在整个人类历史社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从对“自由时间”范畴的分析中,可以进一步概括出它两个方面的作用。
第一,对“自由时间的运用”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对于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来说,“自由时间”能否被创造出来具有关键性的作用,因为在自由时间里,人类会从事一些推动社会发展、增加社会财富的活动。毕竟倘若没有自由时间的话,就不存在用于“闲暇”的时间,不存在用于诸如国家的管理之类的“非直接的生产活动”,当然也更不会发展出用于诸如艺术、科学等方面的“人的能力和社会的潜力”。所有这一切对于推进社会的进步都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正因此,马克思才就这一层面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他指出:“同时,剩余产品把时间游离出来,给不劳动阶级提供了发展其他能力的自由支配的时间。因此,在一方产生剩余劳动时间,同时在另一方产生自由时间。整个人类的发展,就其超出人的自然存在所直接需要的发展来说,无非是对这种自由时间的运用,并且整个人类发展的前提就是把这种自由时间作为必要的基础。”[2]215可见,在一定意义上,“自由时间”已上升为成就社会进步以及人类解放的一个途径,也成为代替“劳动时间”之后去衡量社会整体财富的一项指标。这样的话,“自由时间”中的劳动就会随之呈现出一种多样化的发展趋势,进而摆脱掉了单一进行物质生产的活动,人类可以从事满足自己需要的各种创造性活动,以便从各个方面推进“整个人类发展”的进程,其中也包括科学、文学、艺术……之类的精神财富。由此可知,人类创造出的、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自由时间——便成为整个社会财富发展的基础。这里的社会财富是一个内涵相当丰富的范畴,包括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两个方面。随着经济的增强、社会的发展,人类可供自己“自由支配的时间”会越来越长,“因为真正的财富就是所有个人的发达的生产力。那时,财富的尺度决不再是劳动时间,而是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6]104
第二,自由时间成为“自由”得以发展的助推器。在“自由时间”推动了整个人类社会进步的同时,第二个作用也就突显了,因为社会的进步已基本满足了人的生存需要,这就会带来人类对“自由”更为强烈的渴求,“自由”成为马克思时间问题域中的一个关键范畴。他曾概括说:“自由时间——不论是闲暇时间还是从事较高级活动的时间——自然要把占有它的人变为另一主体,于是他作为这另一主体又加入直接生产过程。”[6]108马克思正是在对“自由时间”进行深刻解析的过程中,展现出了自由发展的根本。人类社会的应然状态是,人在“自由时间”中充分享受着自由,所有的人都可以自由地支配自己的时间; 在自由时间里,娱乐、学习、社交……各种活动都真正在现实中体现着“人”的本质,人类社会发展的走向是最终达到人的一种“全面而自由的发展”状态。这也就意味着,“自由时间”是构成人类,包括人类个体和人类整体,全面、自由、充分发展的一个基本条件。在这一时间里,人类活动不再单纯是一种手段性存在,而成为一种目的性存在,人因此成为一个能够真正占有自己本质的“人”。马克思还提出达到这一“自由王国”的根本途径,即人类自由真正实现的一个根本前提就是完全消灭私有制,因为在资本主义社会,“要使许多人有余暇,雇佣工人就得拚命干,或者说,社会上一部分人的自由时间,取决于工人的剩余劳动时间和必要劳动时间的比例。”[2]236言外之意,只要存在着私有制,就必然会存在着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人的自由也就不可能真正得到实现。
至此,我们分别从“必要劳动时间”、“剩余劳动时间”和“自由时间”三个方面介绍了马克思时间观念的内在逻辑结构。当然,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的知识背景下,使时间研究涵盖了“劳动力”、“剩余价值”和“自由”等范畴,也就是说,他在分析每一部分时间结构时都不是孤立地就事论事,而是另有更深层次的内涵,因而每一个范畴都意在揭露出资本主义经济中相应的本质。
在对时间的组成结构进行了详细地解读之后,我们进一步从本体论层面对马克思的时间观念进行深度发掘,在此过程中,“人的存在论”成为马克思的时间观念能够生成的重要基点和核心。人的存在论是人学的一个重要性、基础性部分,它研究“人”的存在究竟为何的问题。可以说,马克思正是围绕这一基点和核心构建其时间观念的。
时间反映着生活在其中人类的一种存在状况,基于人最根本的存在,马克思对时间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解答。他注重从事具体的、实际活动的“人”,这一点成为探索理论的一个出发点。在人类的“现实生活过程”当中,“人”的现实性得到了凸显,关于此,马克思曾经给予过明确的肯定,这里的“人”不是“处在某种虚幻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而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7]17。处在这一状态下的人,通过现实的社会实践活动可以不断去突出“人”的主体存在。马克思的时间观念以“人的存在论”为理论生成的核心,在该理论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感性”逐渐由人的感性直观发展成人的感性活动,即人的实践活动,深一步来看,从注重“自我意识”到重视人的“实践活动”,这期间都显示出马克思的时间观念中已经具有了“人”的意识、强调着“人”的作用。它们在不同程度、不同层面上都构建着“人”的存在、完善甚至发展,规定着“人”在时间中的存在状态,这也就意味着,正是基于“人的存在论”,马克思的时间观念才逐渐得到了生成。单就时间的组成结构而言,通过分析马克思的相关政治经济学著作我们会发现,人的存在时间更多地体现在社会生产关系之中,故而,它主要由劳动时间、自由时间组成。由此便可推断出,马克思思想中的时间更侧重于一种经济哲学范畴,时间的这些组成部分共同支撑着“人”的存在,同时也更是对“人”的存在的一种确证,因为时间内容的不同比重反映着“人”的存在的具体情况。由此可见,在历史和逻辑两个层面上,马克思的时间观念都是基于“人的存在论”得到了生成,这成为该理论的一个显著特点。
基于前文的考察我们可以知道,时间深深扎根于人类的生命活动之中,成为一种从一而终的存在,剖析时间一定意义上也意谓着是在剖析人类本身。因为时间已经融入进了人类生活的存在世界,它的三个维度(过去、现在以及未来)共同构成了人类生活的历史结构,这一结构是一开放的结构,其中的内容不断被人类的多种活动所充实、丰富,故而生命活动的性质对于人类存在的性质有至关重要的影响。诚如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所下的结论:“一个种的整体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1]57
综上可见,时间成为人类存在世界中的一个关键元素,而且时间的意义和价值也已蕴含在了人的生存活动之中。历史的向前推进意味着人的各种实践活动在社会时、空中不断展开,同时也预示着人的个体形态、类形态的日益丰富,因而“人的存在论”成为时间观念在本体论层面生成的一个理论基点。虽然社会时间哲学思想“与‘实践—社会生产关系'范畴并不处于同一逻辑层面,但这一范畴一旦展开”,社会时间的哲学思想“便会成为马克思哲学本体论中必不可少的内容”[8]160。总之,马克思的时间观念体现出一种“手段”与“目的”相结合的意蕴,具体而言即:以审视人的现实生活为手段、以追寻人的自由发展为目的的有机整体,因此,它们最终都将立足于“人的存在论”的根基之上。
由此可见,在马克思的思想中,时间不具有脱离现实的空洞性、抽象性,而是以主体人的实践活动为基础的一种历史的、现实的生成性时间。时间在他的研究视野中与人的生命活动密不可分,被塑造为表征现实的人的一种时间。我们通过厘清时间观念的内部结构,在“人的存在论”这一理论基点和核心之上逐渐构建起马克思的时间观念,整体显示出它的基本内涵情况。如此,人类对时间范畴的研究实现了质的提升,马克思分析时间问题的视角也为后世开创了一个崭新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