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71873017); 福建省社科规划重点项目(FJ2016C039); 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2015R0007); 福建农林大学科技创新专项(CXZX2019037); 福建工程学院第72批科研启动基金项目(GY-S20014)
作者简介:庄学村(1990-),男,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乡村文化。 E-mail:zhuangxuecun@126.com
(School of Marxism, Fujian Normal University, Fuzhou 350117, China)
new-type urbanization; rural revitalization; rural culture; cultural inheritance
DOI: 10.15986/j.1008-7192.2020.04.007
新时期,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双轮驱动,走向城乡融合发展,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而乡村文化传承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和内涵提升。党的十八大提出新型城镇化建设以来,乡村文化传承面临新的时代背景,有机遇也有挑战。从乡村自身、乡村文化和乡村文化传承三个维度层层深入,剖析乡村文化传承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载体缺失、主体缺位、介体缺乏等困境。进而提出路径分析与重构:坚持以人为本和文化自信,不断丰富乡村发展和城镇建设内涵; 坚持有机更新,促进乡村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坚持统筹协调,统筹内部、外部和基层组织等主体参与乡村文化传承; 坚持平衡发展,平衡城乡之间以及城镇经济和乡村文化之间的发展。
In the new period, the two-wheel drive of coordina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new-type urbanization and implementing the strategy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is the only way for the modernization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reas to move towards the integr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urban and rural areas,and the inheritance of rural culture is an important component and connotation to promote rural revitalization. Since the 18th National Congress of CPC proposed a new-type urbanization, the inheritance of rural culture has been faced with a new era background of both opportunities and challenges.From the perspectives of rural area itself, rural culture and inheritance of the rural culture, the article analyzes the dilemmas of rural cultural inheritance such as the lack of carrier, the absence of subject and the shortage of media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new-type urbanization. With the path analysis and reconstruction, the paper proposes the perseverance in the people-orientationand culture confidence to enrich the connotation of rural development and urban construction continuously,theorganic renewal to promote the “creative transformation and innovative development” of rural culture, the overall planning to coordinate the participation of internal, external and Grassroots Organizations in the inheritance of rural culture and an even growth to balance the development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areas and between urban economy and rural culture.
马克思指出,“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1]93。文化作为一种观念的东西,受到“物质”的影响,是物质的反映,并且反作用于物质。我国的乡村具有深厚的文化根源和独特的历史传承,受时代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影响明显,在历史进程中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乡村,并塑造了各自文化。但是,在包罗万象中,乡村文化有其共同的文明符合和特征,都拥有中华文明延续的厚重底蕴。乡村文化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是乡村生活的纽带,更是乡村社会治理的精神内核; 它既是乡村发展的目标,也是乡村发展的手段。乡村文化传承,是对乡村的文化进行“活态”继承和发展,包括乡村物质文化遗产和精神文化方面,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推进中具有深层的灵魂引领功能。新型城镇化是中国社会变迁、历史向前的必由之路,然而当下城市规划“特色缺失,文化传承堪忧”[2],因此,打造提升文化传承这一灵魂工程,对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近几年相关学者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乡村文化传承方面做了不同的研究。徐艳芳等[3]从社会变量研究入手,指出城镇化的推进和文化产业的迅速发展是乡村文化传承转型和变迁的关键因素。张晓琴[4]梳理了乡村文化的历史变迁,分析了乡村文化在城乡转型中凋敝的原因,提出需要国家、集体与农民多方力量的全面参与,重塑乡村文化生态。韩鹏云等[5]基于乡村文化载体断裂、缺失的研究,认为应从单个“行政主导”的方式向“协同治理”模式转型,实现路径优化。何建华[6]聚焦乡村文化的道德治理功能,提出乡村文化传承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具有维系乡村社会人情和推动乡村社会治理等功能,乡村存在信仰衰落和人才流失等困境,需重塑村民文化传承认知,加快乡村文化现代化转型。吴理财等[7]将乡村文化传承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认为应从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乡村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乡村现代文化治理等推动乡村文化传承。李翔等[8]从乡村文化传承载体和传承介体入手,提出“数字内容+传播”“数字创意+产品”等模式,以数字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传承。
总的来看,学者们大多聚焦在乡村文化传承本身,将其放在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背景之下的研究,相对不多。新型城镇的建设需要合理蕴含传统农耕文化,注重人文魅力的打造。2019年3月,国家发改委在《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中提出,要保护、传承优秀农耕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此基础之上对其进行适当开发利用,将特色文化产业化,振兴乡村传统工艺[9],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传承好发展好乡村文化。文章试图分析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背景下,乡村、乡村文化、乡村文化传承的困境成因,并探讨这三个角度融合而成的乡村文化传承的路径。
改革开放至党的十八大召开,我国乡村文化传承在城镇化进程中,总体表现出在困境中保持前进的发展趋势。党的十八大报告正式提出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着重强调“人的城镇化”,在“文化传承”等领域加大建设力度[10]20,32。十九大报告强调传承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对其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进而建设乡村文明,推动乡村文化振兴[11]41。
2012年底,党的十八大召开,正式提出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形成新型“四化”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强调文化自觉和自信在道路建设的重要性,开始有别于传统城镇化,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道路上增添文化内涵[10]20,34。此后中央更加重视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乡村文化发展,制定了很多相关政策文件及具体政策措施,从理论和实践层面为新型城镇建设的文化传承保驾护航,做出诸多有益的积极探索,取得长足进步。
2013年12月,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习近平要求,新城镇建设要保护乡村遗址和布局,将村落自然风光和人文历史、文化传统结合,打造“望山”“见水”“记乡愁”的富有人文底蕴的新型城镇[12]。2014年3月,《国家新型城镇化工作规划(2014-2020)》提出要走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将历史文化和传统元素融入城镇建设,加强乡村文化生态的整体保护,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的交融[13]。2015年底,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指出,要“保护好前人留下的文化遗产”,加以更新改造,依靠文化等因素驱动城市内涵发展,结合自己固有的历史文化和地域特色,注重文化因素在城市发展的人文涵养作用和精神引领功能[14],传承好优秀文化基因,为乡村振兴留住乡愁和文脉,为城市发展增添绿水和青山; 要依托乡村厚重的历史文化根源,为城市文化建设提供源泉和土壤,综合考虑并留住城市特有的文化特色,加强对文脉延续性的规划和管控。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要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
新时期,重塑城乡关系,传承乡村文化,将进一步深化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双轮驱动。2017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提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发展战略[15]。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指出乡村振兴要包括乡村文化振兴等五个方面的全面振兴。党的十九大要求建设乡村文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11]41,表明文化传承和振兴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和核心要义。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繁荣兴盛农村文化,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从文化等各个方面对乡村振兴战略做出全面部署和具体要求[16]。当下,乡村振兴已经成为破解“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然而谈乡村的振兴必须要有乡村文化的振兴。
“三农”问题及乡村文化传承,始终是中央工作的重点内容,其成败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新型城镇化的文化建设,影响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和质量。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培育特色文化村镇、村寨”,加强思想教育,牢牢守住乡村文化阵地,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治理主体”的积极性和主人翁意识,“增强乡村治理能力”[17]。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 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再次聚焦“三农”问题,提出“实施乡村文化人才培养工程”项目,强调保护好历史文化名镇和名村这个重要的文化传承载体,保护好农村传统建筑和农业文化遗产,发展好“优秀民间文化”等多项改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有力举措[18]。2019年12月,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突出的短板在‘三农'”,明确提出“改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工作指导,补齐乡村文化短板,提升乡村文明和村民精神面貌[19]。要补齐“三农”短板,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充分发展农村,加强乡村文化治理,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平衡城乡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强调“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20]42,从制度层面对乡村文化的繁荣发展提出要求,表明文化传承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深刻说明文化对乡村发展和国家治理的重要支撑作用。
由此可见,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传承乡村文化,推进乡村文化治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具有深厚的时代背景和实践价值。
随着经济社会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不断发展,以及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背景下,乡村在走向城镇化和现代化的过程中,必然经历乡村转型的阵痛期、乡村和城镇冲突的磨合期、乡村文化和城市文明碰撞的交融期。乡村自身、乡村文化、乡村文化传承三个方面受到主客体方面、内外部环境、文化传播规律等因素影响明显。在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乡村文化传承集中表现出载体缺失、主体缺位和介体缺乏等困境。
(1)乡村文化传承空间载体缺失。一是乡村自身遭受破坏和空心化。作为蕴藏乡村文化土壤的乡村自身,是乡村文化传承的关键因素,其兴衰成败直接决定了文化传承的繁荣与没落。城镇化建设的推进,表现出某种程度的“城进村退”,乡村遭受破坏,数量总体呈逐年递减趋势。2000-2018年,我国村庄数量逐渐递减,从353.7万个降到了245.2万个,平均每年减少6.03万个; 乡的统计个数逐渐下降,从2.76万个降到1.02万个,平均每年减少966.67个[21]。随着乡村数量逐渐减少,大量农民从乡村到城市,乡村常住人口减少,空心化严重。二是乡村公共文化空间衰败和没落。乡村公共文化空间是农民参与、发起、融入当地文化生活的重要场所和空间载体。在漫长的历史长河和人类繁衍中,蕴含本土浓厚精神文化的公共空间,它们不仅具有表面上的地理学空间意义,更是具有当地农民意识领域里的社会学归属意识[22],在乡村文化传承方面和乡村振兴进程中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表现出强烈的公共精神凝聚力。随着城镇化的加速前进,宗祠、戏台、庙宇等乡村传统建筑和公共祭祀场所逐渐减少,乡村公共文化场所和空间不断衰败,农民情感交流和精神寄托的场所日益萎缩,乡村的原有文化传统和格局逐渐走向没落和失序。
(2)乡村文化传承物质载体缺失。一是传统文化建筑衰落和破败。作为乡村文化传承的物质载体,由于“三农”自身天然的脆弱性,一些乡村富有年代历史的古建筑和古民居破损严重,年久失修。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为了建设城镇或者新乡村,一定程度上推倒了乡村的古建筑,挤占耕地和农田,污染生态环境,破坏文化生态,新建的新村建筑缺乏特色和文化,失去文化韵味。二是乡村物质文化遗产遭盗窃和买卖。由于经济利益等因素的驱动,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了散落在古老乡村里仅存不多的文物和古董。民间出现偷盗、买卖文物等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古建筑上有价值的雕刻物和一些标志性的石雕等文物经常被挖走、偷盗。同时,相关法律体系和制度缺乏完善,法规尚未健全,具体落实乡村文化传承的执行力不足,古董盗贼和文物贩子在乡村对物质文化遗产的偷盗和非法买卖行为猖獗。
(3)乡村文化传承精神载体缺失。一是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失传。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城乡在逐渐走向现代文明的同时,旧的传统也正遭遇解构。随着现代化步伐的加速,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各式各样的冲击下面临消失的危险,本村大量人口外流,以及对文化传承的意愿较低,外面的人又难以挑起“守艺人”的担子。在快速发展的现代化社会经济和生活节奏下,部分传统手工艺的艺术品、小手工品等在市场上日渐萎缩和失宠,在生计面前,守艺人不得不放下传统技艺而改行,技艺传承出现了失传、断层[23]。传统古乐、民间戏曲、优良民俗、方言文化等精神文化失传和没落,使老一辈人集体记忆逐渐遗失、缺失。二是承载记忆的精神载体逐渐走向消失。伴随着城镇化进程,乡村所承载的文脉和一代人的集体记忆,遭受集体冲击和解构。当人们在追忆“儿时回忆”的时候,发现属于那一代人的集体记忆终究只能成为了回忆,再难寻回儿时的袅袅炊烟、鸡犬相闻、河边柳树。这时候,无差异的城镇景观和千篇一律的新村建设,使得人们的文化认同感和归属感无处寄托。承载精神和记忆的载体不在,使得再归来的游子无处安放心灵的情思和灵魂的栖息。
(1)乡村文化传承内部主体缺位。一是乡村大量人口直接外流。由乡村衰退引起的大量人才外走和资源外流,进一步造成乡村空心化和优秀传统文化失传,进而是乡村文化传承主体的空心化。2000-2018年,村庄户籍人口从8.12亿人减至7.71亿人,平均每年减少227.78万人[21]。2019年年末全国农民工总量29 077万人,比上年增长0.8%,其中,外出农民工17 425万人,增长0.9%[24],人口老年化和乡村空心化严重。马克思和恩格斯强调“正是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在创造这一切,拥有这一切并且进行战斗”[25]295,作为传承乡村文化最直接的主体,本村村民大量出走涌入城市,乡村文化的传承直接面临后继无人的困境。二是村民传承乡村文化的自觉与自信不足。首先,对于新生代农民而言,从生存空间上看,他们出生于又根植于本土村落,受到传统的影响甚至是束缚; 从时代背景上看,他们又处于城镇化的巨大历史潮流下,受到城市生活的吸引甚至是诱惑。在这两种情况及其背后价值观的“夹击”之下,村民的文化价值观念受到影响,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之间的冲击给新时期的农民造成巨大的撕裂,从而带来传统乡土文化价值认同危机,造成村民对乡村文化传承的自觉不足。其次,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背景下,市场化和物质化的金钱观、消费观等异质文化价值观进入乡村,冲击在乡村民以及返乡人员。返乡的进城务工者受现代化生活及观念影响,原有的价值共识和文化观念遭受冲击,盲目地片面地急功近利地抛弃了自己的文化,对本村传统文化缺乏自信。
(2)乡村文化传承外部主体缺位。一是政府过于注重城镇经济,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失衡。一方面,随着现代化步伐的加快前进,面对经济建设和文化传承的关系,一些地方政府由于GDP政绩观等因素影响,过度专注于经济建设,对文化发展投入不足,忽视了对乡村文化的传承。另一方面,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一些地方政府在处理城乡发展关系时,保护乡村的方法过于机械,采取“圈养”的模式,只是将乡村文物古迹、传统建筑等采取围栏的方式,没有深层次去发展传承。二是市场过度重商趋利,商家缺乏战略眼光。新型城镇化建设中,一些乡村的文化被过度包装过度商业化,在经济效益的驱动下,为了制造看点和噱头,拆毁真文物,建造假古董,乡村原始的富有文化传承的文物古迹和文化生态遭到破坏。同时,市场过度追求商业化和眼前的经济效益,缺乏战略规划、长远眼光和有效作为。一些商家在急功近利的驱使下,对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没有足够的尊重和重视,对乡村蕴含的文化内涵深度挖掘不够,缺乏长远战略眼光和对社会效益的考量[26]。三是社会对乡村文化传承的参与度不够,支持力度有限。第一,专家学者往往从学术角度做些理论的论证和探索,以及精神层面的呼吁,倡议社会各界关心、保护和传承乡村文化。但是落实在实践中,往往会打折扣,比如在一些学术论坛会议的一番热闹之后,又重回于平静。第二,在外乡贤返乡的积极性不足,参与建设家乡和传承文化的热情逐渐消退。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急行军”的现代文明,裹挟着乡村以屈服的姿态做出改变,夹杂着乡村文化适应城市文化的痛苦与快乐。在外乡贤们受城市生活和精神文化影响的同时,乡村文化与其之间表现出“水土不服”症状,导致他们返乡参与文化传承的意愿减退。第三,民间团体、志愿者等其他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因为融入困难等种种主客观因素影响,终是难以很好参与乡村文化的传承。
(3)乡村文化传承基层组织主体缺位。一是基层组织自身建设不足。乡村的基层组织主要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基层党组织,即村两委。作为乡村文化传承的基层组织主体,村两委自身以及村干部都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方面,村两委组织建设较弱。相对于系统性的党建工作和纷繁复杂的村务工作,村两委的战斗能力在新型城镇化如火如荼推进的形势下,整体战斗能力稍显捉襟见肘,群众自治的能力还有待加强,服务群众的水平还有待提升,离“治理有效”和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另一方面,相对于从乡村文化传承方面做出引导和建设,由于受限于年龄和学历等因素影响,村两委的干部队伍文化素质总体较弱,自身能力素质还有待加强。二是基层组织主动作为不够。现行环境下,乡镇政府承担大量事务工作,在基层减负和松绑的路上,一直还有很多工作需要探索。如此情境,很多时候,基层政府就会把压力传导给村两委,村两委自觉或不自觉地被纳入“管辖范围”。因此,在面临本村事务的时候,经常处于被动局面,有时候没有自己的话语权和主动权,未能有效帮助本村同外界搭建桥梁纽带。同时,一些干部对文化传承的态度和实践不够积极,未能很好处理本村文化传承与其它方面建设的关系,忽视文化的智力支撑和人文精神作用。又由于文化自身建设的长期性,见效慢,部分村干部在政绩观的影响之下,急功近利地抛弃了文化建设,转向见效较快的经济领域。
(1)乡村文化传承物质介体缺新。物质介体缺新,主要表现在内容不够创新。一些乡村将自己的传统文化展现给大家,但是仅限对传统文化的一种表现,创新不够,没有融入现代元素,或与现代文化相融合,也就失去了一部分观众。在快速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背景下,缺乏现代文明融入,似乎让乡村唯美的传统文化,难以找到与时代更好结合的契机[26]。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早已习惯现代化、便利化、多样化生活的人们在看这个文化现象的时候,似乎难以找到自己想要的“精彩”,以及内心寻找的乡村传统文化的味道。
(2)乡村文化传承手段介体缺活。手段介体缺活,主要表现在方式不够灵活。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新型城镇化的推进,改变了文化交流和传播途径,文化传播媒介和手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走向多元化,文化传承的方式也日新月异。然而,当下很多乡村的文化都是靠传统节日的现场来展示和传承的,这样的方式比较单一,且缺乏一个长效性和常态化的延续。本村内少有人懂得新式传播方式,也就使得现存文化的传承失去了一种有效的可能性。单个传承的文化方式不够丰富多样,对于文化的传承,村民极少关心,没有多大热情参与传承; 外来人员因为成本太高等原因往往更少关注和参与[26]。
(3)乡村文化传承平台介体缺广。平台介体缺广主要表现在途径不够宽广。在互联网快速发展和新媒体高度发达的今天,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能在一定程度上借助新媒体进行传播,进而传承。但是,由于乡村自身的相对保守性、当地化和封闭性,村民文化程度相对不高,又有外界关注度、参与度和融入度不够等原因,导致互联网新媒体等高效、便捷的传播途径和方式推广应用的力度不够,未能得到有效运用。从而也就导致了影响面不够广,局限于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少量游客,效果不佳,热闹一时[26],难以得到一个更有效的宣传途径、传播方式,以及一个更宽广的传承平台。
2014年3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要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文化元素和文化传承驱动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将传统文化元素有机融入现代城镇建设,达到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良性互动的新局面[13]。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推进城镇化要以人为本,要建设有文化传承的、历史记忆的民族特色城镇,要在城镇建设中保护文脉、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延续城市历史[12]; 强调文化自信,指出文化自信必须根植于厚重深邃的民族传统文明[27],乡土文脉就是其最早的、最好的源头。当下,必须以“文化传承”的战略来协同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双轮驱动,要高度统一思想,牢牢树立“以人为本”“文化自信”等意识,不断丰富城镇建设内涵。摒弃为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文化传承的思想,树立“新型城镇化是人的城镇化”的正确认识。同时,需要以“有机更新”的理念,对乡村及其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以“统筹协调”的理念,协同内部、外部、基层组织等主体有效参与乡村文化的传承工作; 以“平衡发展”的理念,平衡城乡发展,平衡城镇经济和乡村文化之间的发展。
李克强总理指出人是城镇化的核心[28],新型城镇化建设就是要以人民为中心,提高农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人既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目标,也是其手段。一方面,新型城镇化是人的城镇化,其建设不仅是土地、建筑、经济等方面的建设,更是人的建设; 不仅是物质方面的发展,更是精神方面的发展。要围绕人的建设和发展,以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为目标导向,始终以人民的利益为中心,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不仅提升人民的物质水平,更要丰富人民的精神世界。另一方面,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和创造者,人是目的的同时,也是手段,要充分发挥人民的主体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号召人民参与家乡建设。“实施乡村文化人才培养工程,支持乡土文艺团组发展”,完善扶持农村非遗传承人工作机制,汲取传统“师徒制”有益成分,鼓励民间艺人收徒传艺[18],探索民间文化传承人培育机制,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建设新型城镇,使人民以主人翁的心态和实践投身到新型城镇化建设背景下的乡村文化传承当中来。
党的十八大报告要求“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10]33-34。文化自觉是文化自信的前提和基础。新时代,坚定文化自信要以增强文化自觉为主抓手和着力点。增强文化自觉,要求人们知道文化的来源、走向,以及未来发展,有适应新事物的能力[29]; 不仅仅是对乡村文化的认知,更是以反思、批判过去的视角,认知现实、重构未来[30]。在观念差异化和文化多元化的当下,村民熟知自己脚下的文化,并自觉热爱、认同和维护本村历史传统文化。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定文化自信,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号召全国各族人民积极参与文化建设[11]40-42,深刻认识自己的过去,相信民族文化的深厚伟力和力量之源。习近平总书明确指出文化自信必须根植于厚重深邃的民族传统文明[27],必须向古老的乡村寻找文脉和根基。新时期,必须进一步“发展优秀戏曲曲艺、少数民族文化、民间文化”[18],复兴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才能更加认清新型城镇化建设与乡村文化的关系,更好把握传统文化和中华文明的明天。
有机更新强调着眼于眼前与未来的关系,关注整体与部分的关系,要求在新的发展中注重旧格局的延续与继承。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对于乡村的改造、保护和发展,都要对原有文物和文化等旧格局进行保护和传承,达到修旧如旧的效果。在改造和发展的过程,要充分尊重乡村自身的自我修复功能,要对破败衰落的部分进行维护和修缮为前提,要做到全面和协调发展,以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将乡村发展充分融入新时代。对于乡村文化的振兴和传承,从时间纵向上要求眼前与将来的和谐发展,从空间横向上强调局部与整体的协调发展,即用局部的有机更新达到整体的更新。针对乡村文化落后陈旧的部分要加以创造性改造,要注意保留原有精华和优秀成分,“不应把小孩同脏水一起倒掉”,去其糟粕之前要先取其精华,强调对旧文化的改造和发展,确保对文化的传承和更新是“有机”的。对于城市建设,恢复老城区功能和活力,采用“针灸疗法”对其进行有机更新; 对于文化发展,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进行“微更新、微干预、微治理”,更好地延续历史文脉[2],要将文化充分融入城市建设中。以此达到对城乡发展和文化传承的有机更新、修旧如旧,达到一种时空的协调和融合发展。
新型城镇化建设中乡村文化传承是一个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庞杂的系统性工作,面对这项浩大工程,必须统筹协调政府、市场、社会和村民、乡村基层组织等各方作为及其关系,有机统一,有序参与,共同治理,协同推进。村民必须发自内心地热爱自己的土地,认同本村优秀传统文化,并且保持文化自觉、增强文化自信,在传承乡村文化中自觉扮好主人翁的角色。政府必须做好引导和后勤保障工作,在大力发展城镇经济的同时,要兼顾文化传承和社会效益。市场必须注入强大的动力和牵引力,助推乡村文化在市场中的有效产业化和有机保护、传承。社会必须增强对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关注,发挥专家智库咨询和志愿服务等功能,努力打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环境氛围,广泛发动身边人力和物力,积极参与乡村文化的各项建设。村两委必须发挥组织作用,一方面要加强组织自身能力建设; 另一方面要积极主动作为,将短期目标和长远利益充分结合,把精神的乡风建设和物质的产业发展这两个文明抓牢抓紧,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发展传承好本村优秀传统文化。让进程中的内部主体、外部主体、基层组织主体等充分发挥作用、各司其职,并协调一致、通力合作、同时迸发,开创良好局面,共同为乡村文化的传承做出应有的贡献。
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我国最大的不平衡表现在于城乡发展不平衡。因此平衡城乡发展,平衡经济建设和文化传承的关系,是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共同愿景。首先,是平衡乡村自身的保护发展和外部的城镇建设之间的发展关系。社会矛盾转化伴随而来的发展不充分,体现最明显、最集中的是农业农村发展的不充分。要求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信息化、工业化、城镇化“四化”协同发展,统筹城乡,在乡村有机更新的自我修复前提下,城镇建设的过程必须对乡村加以保护和发展。其次,是平衡经济建设和文化传承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按照时代的新进步新进展,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涵加以补充、拓展、完善”[31]203,使得乡村文化保护和传承能够更加自主地适应新环境和新时代的要求,从而使文化传承以上层建筑的反作用推动城镇经济。在城镇经济建设的同时,适时打造特色文化产业,促进保护和传承,将优秀传统文化有机融入到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让乡村文化与城市文化共生共荣,使得二者相辅相成、互为依托、互相平衡。
新时期,随着新型城镇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速,乡村振兴及乡村文化传承有着特殊的历史机遇,但同时也面临着不少困境。新型城镇化的推进,是历史和时代的选择,将会在很大程度上为“三农”问题做出有益探索。但在这个过程中,必须走具有“文化传承”深刻内涵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传承好、发展好乡村文化,这是我们的时代使命。因此,对于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乡村文化,一方面要继承与发扬,另一方面要加以改造提升,以适应新时代、新环境,才能促进城镇与乡村、经济建设与文化传承之间的共生共荣,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不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