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重大项目、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2017年重大项目(2017YZD14); 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阈下共同价值生成逻辑与实践路径研究”(CYB18106)
作者简介:唐吉意(1994-),男,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理论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E-mail:823410764@qq.com
(College of State Governance, Southwest University,Chongqing 400715,China)
people-centered; development thought; political theory; political practice
DOI: 10.15986/j.1008-7192.2020.06.002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既是一种政治理论,也是一种政治方略。基于马克思主义政治学探析“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可见其本身就是一系统的政治学范畴。“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之政治学核心要义在于“以人民为中心”; 而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关于“人民主体地位思想” “社会阶级分析理论”和“人的全面发展理论”构成其理论基础。从实践来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其鲜明政治立场、坚定政治导向和远大政治理想对于捍卫人民主体地位、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People-centered development thought”, categorized as the theory of Marxist politics, is not only a political theory but also a political strategy. In political science, the core principle of the thought is to put the people first and is based on theoretically Marxist politics about “the thought of the people's principle position”, “the theory of social class analysis” and “the theory of all-round human development”. In practice, it is of great realistic significance to adhere to the clear-cut political stance of “people-centered development thought” and set up firmly political orientation and lofty political ideals for safeguarding the principal position of the people, improving the socialist syste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and realizing the Chinese dream of great national rejuvenation.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习近平在治国理政伟大实践中提出的关于在新时代捍卫人民主体地位、实现人民美好向往、促进个人全面发展的思想理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标明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发展的根本向度,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初心和价值追求。基于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视角探析“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既是全党讲政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的必然要求,也是更准更稳更好实现发展的前提保障,这对于捍卫人民主体地位、完善国家制度体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实践表明,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取得巨大成就的根本“政治密码”在于谋发展。恰如习近平所指:“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发展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1]15因发展在目的、方式及结果上呈现多样化,故应首先明确实现何种发展。习近平强调:“人民是推动发展的根本力量,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发展的根本目的。”[2]789实现发展,根本在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应始终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条红线贯穿党治国理政全部实践。也就是说,发展的本质就在于“人民”二字。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党的治国理政实践逐步深入和理论体系愈发完善的必然产物。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习近平首次于文化领域提及“以人民为中心”:“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3]533随着党治国理政实践及其理论的飞跃发展,“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瞄准时代走向,从发展观上累积形成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完整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指出“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789。在治国理政实践与党的理论经验不断融合创新中,“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成为新时代党的理论建设的新成果。2016年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习近平强调:“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体现了人民是推动发展的根本力量的唯物史观。”[4]213作为新时代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的党的十九大报告庄严写到:“明确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5]19以历史维度为参照,“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已然成为一个内容丰富且内涵深刻、不断发展的创新理论。
新时代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表明其在历史、理论和实践维度上都形成了独特且全新的意蕴。一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面对社会矛盾转变就发展问题给出了“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和人民共享”的答案; 二是作为贯穿党治国理政实践的一条红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都进行着生动实践。而国内学界对其研究也基本以此展开,研究重点集中在历史溯源、主要内容、理论定位、价值意蕴和实践路径五个方面,形成的共识可归纳为以下几点:(1)“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根源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人民主体地位思想、中国共产党人民观和十八大以来党的治国理政伟大实践;(2)“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要涵盖人民地位、人民立场、人民利益和人民共享发展等内容;(3)“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成果的重要构成;(4)“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价值体现在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境界、贯穿并指导党治国理政实践、丰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等。学界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研究成果丰硕、层面广泛、多元多维,比较系统的界别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各方内容。从政治学视角对其含义予以探析,核心在于准确把握、深刻理解党的十九大报告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论述。概而言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是在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治国理政实践过程中,在秉承人民主体地位思想、人民至上价值取向和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基础上,从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及改革的政治实践经验中,针对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具体实际,对“何为发展、发展为何、如何发展”等系列问题作出深远思考并用以指导实践发展而提出的创新理论。
任何思想理论都有构成其本质的突出特性。人民性、政治性、实践性和发展性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本质属性。首先,人民性是其最鲜明品格。它体现了对“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的坚持,即把“人民”作为思想核心、实践主体,厚植于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求党在人民的主体地位、根本利益、美好向往以及人的全面发展上做到始终坚守、坚决捍卫、彻底实现。这既是坚持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必然要求,也是遵循历史发展规律的必然选择。其次,政治性是党的本质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上的集中反映。任何政党提出的思想理论都以政党自身利益为中心,高度契合政党本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合了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本质和“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施政取向,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所具有的先锋队特性。再者,实践性体现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过程中所凸显的指导效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虽有着丰富的理论内容和深刻的思想内涵,但终归是由内而外进行生动实践的制胜武器。其自形成以来就成为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发展的思想理论,并在指导实践发展过程中与党的其他理论相辅相成,与党的具体实践紧密联系。最后,发展性是其基本属性。科学的思想理论必定是随着时代进步而不断发展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本身就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理论发展的产物,并必将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深入得到丰富发展; 而作为“发展思想”,它立足实践发展、指导实践发展。可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之本质就是: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和社会实践的主体,是党的根本政治立场和初心,只有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才能“主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国梦,铸造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前进基石。
恩格斯指出:“一个民族要想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6]467事实证明,马克思主义是党领导人民实现国家社会发展的制胜武器。“马克思主义坚持实现人民解放,维护人民利益的立场,以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和全人类解放为己任,反映了人类对理想社会的美好憧憬。”[7]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汲取了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的精髓,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中国特色化的理论产物,是指导中国当代实践发展的一种理论思维,其政治学理论基础就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学中的“人民主体地位思想” “社会阶级分析理论”和“人的全面发展理论”。
习近平指出:“马克思主义是人民的理论,第一次创立了人民实现自身解放的思想体系。”[8]8马克思主义是为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全人类解放而生,其关于人民的思想自诞生起就成为与其他思想体系根本区别的显著标志。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地位思想”是指马克思主义以唯物史观为基,揭示人民之于历史的创造者身份和社会的主体地位所形成的思想。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地位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理论基础。
“人”在众多政治学说中都是学者们研究的对象。亚里士多德视人为天生的政治动物,论证“人”的出现推动了城邦国家的形成及政治学的产生。把“人”作为政治学研究的对象是政治学形成及发展的基本内容。马克思主义政治学亦如此。马克思曾言自己的研究为“人的科学”。但与西方人本学说不同,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致力于对“人”本质规定的科学探究,这在根本上使马克思主义从传统政治思想体系中抽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本质上也是基于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的研究范式而区别于西方政治思想的。西方人本主义中“人”被抽象化,脱离了人的社会性、历史性而被冠以普遍性,是抽象理性的理论。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却不是就人谈人,就政治论政治,而是透过“人”的真实存在及历史起源透析其社会政治之本质。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且“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9]732。一方面,人作为现实的人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并从事相关实践活动; 一方面,创造人类历史和推动社会发展是从事一切生产的不同个体的共同活动的事实,其应然和实然都是由一群“现实的人”所组成的集合体所为。简言之,“人”是现实的人特别是作为历史的推动者应归属于“人民”这个集体。同样,关于“群体”问题,西方传统政治学与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同样存在明显区别。亚里士多德认为在政治生活中,公众意见或舆论不仅是一种不可避免的力量,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是一项正当的标准[10]55。然而古希腊时期的公众本指城邦公民,是由极少数人组成的群体。至18世纪,似乎群体理论在卢梭那里得到完美论证。卢梭认为公共权力的合法性只能源于人民的同意[11]184。卢梭“主权在民”思想与同时期政治家格格不入,比较充分的肯定了人民的作用,但他仍摆脱不了把民众当作一种抽象目的,抛弃并拒绝回答作为主权者的人民能否在操作意义上亲自治理国家等问题。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基于历史唯物主义断定“人民创造历史”,并指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2]647。这不仅道明西方政治学说中独立、抽象的“人”只是局限于对“人”存在表象的解释,还揭示出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中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全人类解放与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社会的主体力量之间具有更深层次的逻辑关系。马克思主义从人类历史本源和社会发展起始出发,在有力驳斥西方社会广泛存在的“以我为中心”的自由主义思潮和个人主义思想的同时,深刻揭示了人民作为主体力量推动历史社会发展的根本作用,这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供了理论基础。可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吸收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人民主体地位思想的理论精髓,并从历史发展规律和社会发展本质出发揭示出人民具有真实性、主体性、实践性和创造性的本质特性,要求任何时候都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因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政治理论层面上首先奠基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人民主体地位思想。
马克思主义“社会阶级分析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基于一定社会的生产关系,从阶级和阶级社会的产生出发揭示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观点和方法的总和。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类社会的形成必定经由阶级和阶级社会的产生到阶级和阶级社会的消亡的发展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人民居于主体地位并起着创造历史和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作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人民在社会历史进程中的主体地位及根本作用,是以马克思主义“社会阶级分析理论”为基石的。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是政治概念,具体而言是一个阶级产物。在《致约·魏德迈的信》中马克思说到:“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13]恩格斯也指出:“在每个历史地出现的社会中, 产品分配以及和它相伴随的社会之划分为阶级或等级, 是由生产什么、怎样生产以及怎样交换产品来决定的。”[6]740-741阶级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而剩余产品的出现与私有制的形成为阶级的产生奠定了前提条件。列宁从阶级力量的差异性对照中阐释了阶级的本质。他指出:“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大的集团,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定的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同生产资料的关系(这种关系大部分是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了的)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取得归自己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14]11阶级产生和划分阶级的根本原因就是这些集团同生产资料的关系,即生产资料的占有方式,而阶级的存在也必然意味着压迫与被压迫、剥削与被剥削现象的发生。“占有某一部分社会生产资料, 将其用于私人经济, 用于目的在出售产品的经济……这就是现代社会中的一个阶级(资产阶级)同失去生产资料、出卖自己劳动力的无产阶级的基本区别。”[15]30阶级存在表明社会中人的不平等,特别是社会中以阶级形态划分的劳动者近乎处在受支配、被剥削的艰难境地。近代人类社会则集中呈现为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的根本对立和冲突。无产阶级的使命是带领最广大劳动群众以暴力革命的形式粉碎资本主义的国家机器,解放自身,挣脱人异化的困境。随着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研究的逐步深入,其经典著作中的最广大劳动者最终被概括为“人民”二字:即所有从事物质与精神财富生产、推动历史社会向前发展的劳动群众。这也直接构成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中“人民”所指范畴。可见,阶级性是人民的本质特性; 而人民是创造一切财富的原动力。从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关于社会阶级分析的理论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人民作为核心要义是对人民阶级本质的深刻认识。工业革命后,绝大部分生产资料掌控在极少数大资本家手中,资产阶级成为统治阶级,而其他阶级则沦落至被统治地位。资产阶级基于维护自身阶级统治的目的,在社会运作及思想教育上不但否认人民的主体地位,还极力阻挠群众的活动,以少数人为代表的资产阶级统治以社会绝大多数人所组成的人民群众的事实也就被硬掰为是社会发展的不变定律,灌筑为民众头脑中的惯性思维。马克思等通过深入考究人类社会历史,从经济基础出发确证了统治与被统治、剥削与被剥削的阶级斗争现象的存在,并指明无产阶级领导广大劳动者挣脱异境,获取解放的根本路径和历史重任。那些占绝大多数的劳动群众,特别是亲历见证社会化大生产的无产阶级才是真正掌握先进技术,具有革新社会、推动发展的巨大力量。换言之,人民作为劳动者通过联合而形成的集体包含着代表最先进生产力的工人阶级。因此,人民的阶级本质表明社会的发展根本依靠人民,任何忽视人民地位、力量及作用的观点都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相违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求将人民放在一切事物发展之中心,根本而言是对人民阶级本质的透析,科学把握住了人民所具有的主体性、革新性及彻底性,体现的是理论本身鲜明的政治立场和科学逻辑。值得注意的是,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使阶级在被“淡化”的同时内部日益分化。而我们不能忽视和抛弃“阶级”这个本质规定。事实上阶级现象只是被当下出现的许多新的复杂且急需解决的政治问题,如信息革命、生态环境、地缘政治等所暂时转移目光。马克思恩格斯也指出,在过去的各个历史时代,几乎在每一阶级内部又有一些特殊的阶层[16]272-273。阶层的出现并不能证明历史发展是由某一阶层所主导,而事实恰恰是不同阶层中的那些占大绝多数的劳动群众——“人民”仍旧是社会历史之主体。当前中国社会阶层的壮大发展是主流,但前提是阶层一定依附于阶级。因此,以人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价值取向,把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作为首要,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基于对马克思主义“社会阶级分析理论”这一政治学说中关于社会阶层思想的充分汲取和运用。
“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不仅是马克思等人对人“该往何处去”的哲学追问,也彰显出马克思主义政治学以人为本的崇高价值。根据马克思主义所秉持的终极价值和描绘的未来蓝图可见:人类社会将会以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为基,逐步摆脱政府、国家的束缚,打破阶层、阶级的界限,直至政治消亡,从而回归社会,实现共产主义。“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旨在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与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理论”是一脉相承的。该理论将人的发展以人的需要、能力、个性和社会关系为主要标准分别列至前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人的发展是在从前资本主义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中不断递进的。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生产力的迅速发展使人的需求多样化、能力迅猛提升、人格基本独立且形成以经济利益为核心纽带的社会关系,人的发展依附于物; 而在共产主义社会中,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之条件。社会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是现今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具有“社会存在”共性的社会形态,但社会主义社会的终极指向是实现共产主义,因而它既与资本主义社会并行又介乎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虽没有变,但社会主要矛盾于现阶段正历经深刻变化,集中反映为民众需求更加多元、能力更加精专、人格更加独立且社会关系由纯粹的个人利益向着集体利益交织演进。人的发展仍依附于物且远没有达到共产主义社会的理想程度。为此,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求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做到为民、靠民、爱民、民享,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立足我国现阶段的发展实际并力求解决人的需求、能力、人格和社会关系等现实问题的理论自省与创新。可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基于对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继承完全秉持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根本价值取向。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基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将“人民”作为思想核心实则有三层含义:一是立足人的本质; 二是肯定人民主体地位; 三是确证发展的目的及途径。后两个含义以第一个含义为基础和前提。关于人之本质前文已有论述。但这里有必要澄清一误区,即不少西方学者依据该理论中“人”以“个人”的存在形态为视角而进行脱离本意的导向性阐释和没有将马克思主义所提到的“人民”“群众”等某种类似“集体”的规定性术语对“人”予以解释,使得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理论”以被动方式被理解为是与西方个人主义思想同出一辙的。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理论”把“人”定位至每个个人,首先就明确了其内在规定性是社会现实性。即便洛克、卢梭、康德、密尔、马克思等人都对人的本质有过丰富论证,但以马克思恩格斯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却批判了主要以康德式“个人”为核心的整个西方道德个人的价值观,将“人”从抽象、孤立、宗教、性恶中抽离出来并指出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其社会性是其现实性的有力论证。马克思指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壮大[17]103。也就是说,推动社会发展不是原子式“个人”的结果,而是群体运动的杰作。“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人的本质,充分汲取了“人的全面发展理论”之精髓,即人民作为社会主体而存在,且人是构成人民的基本单元,人民是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客观载体,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最终会使一切人自由发展。这不仅科学阐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中人与人民之逻辑关系,同时突显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最高命题。于是乎呈现出这样的逻辑轨迹:从“现实的人”出发,通过“现实的人”所组成的“人民”这个集体来创造历史社会,并最终在这种以人民为主体地位的创造实践过程中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政治实践是在一定社会系统中,人们依靠权力的多种形式去建立或改变政治上层建筑、处理政治活动中主客体之间关系的活动。这种活动涉及多方利益及关系,会形成相应的政治思想并受其指导,因而又是复杂庞大的整体性活动。作为党对现阶段纲领的概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我国当前正在、今后将长期进行的最宏大的政治实践。“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党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进入新时代的历史实践背景中提出的政治理论,是根本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新的历史方位而设计的,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有着重要指导作用,即捍卫人民主体地位;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这一政治理想。
思想确立的首要任务是明确立场、占据高地。当前随着西方政治思潮渗入我国社会的不少政治思想正侵蚀着我国意识形态。其中以极端个人主义和现代犬儒主义为最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政治实践价值就在于立足人民立场,批驳极端个人主义、现代犬儒主义,抵制西方主流意识形态侵入,以捍卫人民主体地位。
极端个人主义是以个人本位、自我中心、利己主义为重要特征,形成的一种为满足个人私欲而不惜损害社会和他人利益的思想观念[18]。极端个人主义实则是个人主义极端化的一种。在西方,被认为是与自由主义能够共同揭示市场经济形成及发展规律的原理的个人主义却存在着巨大缺陷。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逐渐意识到资本市场提供的各种机会似乎可通过获取金钱、劳动力换取个人幸福,只要熟练运用市场交易原则和资本市场运行规则,便可获取利益。这使民众开始扭曲劳动致富的观念和放弃置身劳动实践的活动,将道德、责任、勤劳等精神品质搁置角落,盲目追求金钱、商品等物质对自身的满足。托克维尔指出,个人主义使每个公民同其同胞大众隔离,同亲属和朋友疏远……首先会使功德的源泉干涸……久而久之也会打击和破坏其他一切美德[19]625。极端个人主义便是在这种无序中向着极端渐进而生,其危害更甚:(1)为获取自身利益而不惜一切代价;(2)奉行无政府主义;(3)既然自我就是伦理道德的创制者,那么我所做的应该就是我所尊崇的伦理道德。受极端个人主义影响的人与社会,必然会沾染奢侈、虚伪、贪欲、自私等恶性,这无疑会给国家和社会带来动荡和混乱。当前,经济全球化使任何国家实体为谋发展而难以孤身独立,因而受主导世界经济的个人主义的影响不可避免。为此,极力批驳和抵制以极端个人主义为主的西方消极思想对于我国发展有着重要战略意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明确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要求在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严肃批判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彻底消除极端个人主义影响,立足鲜明政治立场,占据意识形态高地,以捍卫人民的主体地位。确保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规制、有动力、有方向,避免国家和社会出现精神崩塌、道德沦丧、政治动乱等现象。
古代犬儒主义乃是一种投合于劳苦倦极的人们的学说[20]295,是一种基于理性指导的消极厌世哲学。现代犬儒主义除对现实产生普遍怀疑上与古代犬儒主义相像,表现为消极厌世、玩世不恭,还表现为降心相从、接受现实:精神上,道德相对主义和虚无主义为其任意放纵、自私自利提供精神慰藉; 社会现实性上,在其社会活动(商品交换)的行为中,他们为拜物教的幻觉所支配[21]43。在我国,国家事业的不断发展使转型成为常态。不少民众难以适应剧烈变化的高频转型升级,就可能造成自我德行的非健全以及在追求财富过程中形成贪欲和不满。这种现代犬儒主义现象的危害之处便是通过消极默认人民的主体地位和根本力量,贬低自我存在的价值。个人层面表现为心理与行为上的自暴自弃、自私自利、欺软怕硬等; 国家层面表现为政治冷漠、官员腐败等; 社会层面表现为价值颓败、暴力滋生、政治动乱等。我国是奉行集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个人和集体同等重要,必须对现代犬儒主义予以彻底批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人民立场,坚决批驳了现代犬儒主义中的个人无用论、消极社会论等歪理,要求防止和杜绝社会中存在的信仰缺失、政府全能、社会焦虑、娱乐至死等消极现象,确保国家、社会的和谐稳定与人民内部的团结一致,使所有劳动者都能正确认识自我,以积极参与国家建设,为社会发展提供前进动力,从而真正捍卫人民主体地位。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须以制度为抓手。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及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要充分发挥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必须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就政治学角度而言,国家社会职能由管理趋向治理反映的是人类政治发展的普遍趋势。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在发展和完善中呈现出多方显著优势,并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拟定的总体目标不断迈进。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党治国理政实践,是国家治理体系及能力向着现代化发展的必然导向。这要求一切发展应站稳人民立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以人民利益、需求、向往为导向。同时要特别从党的领导制度、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制度这些作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根本制度体系着手,把牢固树立“根本制度”意识、坚持“根本制度”不动摇的实践活动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制度与效能的有机转化。
在当代中国国家治理体系中,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的领导及其制度决定了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人民性是党的本质特性,体现为一切工作以人民为中心。因此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必须突出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的制度原则,始终把人民放在党心中最高位置;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国体,是党带领人民创制的符合国情和根植于人民的根本国家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根本制度必须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前行,力求各方制度及其治理体系更好凸显人民意志、维护人民权益、满足人民期待、激发人民创造;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具有社会主义性质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依法通过这一制度行使公民权利、参与管理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事务,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巨大优势的集中体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根本制度必须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保证民主选举的公正性与公开性,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马克思主义是我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立党立国之本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魂。捍卫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意义重大,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全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新时代的成果创新,特别是马克思主义人民学说发展出的新思路。从这个意义来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站稳人民立场,特别是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论述,能够使马克思主义在当代焕发出更强大生机与动力,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筑牢根基。
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相信,社会历史的发展必然导致共产主义社会。共产主义是人类的最高理想。它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全人类的彻底解放[22]12。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呈现的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时代特征。而在社会主义向着共产主义发展的不同阶段的不同时代中,必然存在着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高理想的其他不同阶段、时代的政治理想。党的十九大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中国共产党一经成立,就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5]13。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是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阶段性的时代政治理想。党在新时代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明确以实现人民美好愿景和向往为奋斗目标的价值指向,实则就是在本世纪中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因此,在党带领人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过程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与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有机统一。
从治国理政的伟大实践看,作为一条“红线”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党着眼历史大局、立足“人民”这个社会实践主体提出并用以指导实践发展的思想。中国梦的实现必定孕育在不断发展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人民既是“梦”想成真的主体力量也是其价值所在,故而体现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与“中国梦”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有机统一。合目的性体现为一种价值追求:人民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主体力量,为的是实现自身利益。实现中国梦,意味着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这与人民群众的理想夙愿根本一致。从人民主体视角看,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之实现全然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价值,是实践发展的必然逻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是要把人民利益作为党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思想上、政治上确保党带领人民在实践中朝着实现中国梦这一政治理想稳步前进的方向和立场。合规律性,即指导实践的对客观规律的真理性认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承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人民主体地位思想,明确发展为民、靠民、民享的实践要求,是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遵循。既然“中国梦”就是“人民梦”,那么新时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需要党在治国理政实践的方方面面中把人民的愿景与向往变为现实,把人民作为永续奋斗的动力。“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与“中国梦”的高度结合还体现出党的根本价值取向与阶段性政治理想的有机统一。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人民才有信仰、民族才有希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党带领人民探索出的一条独具特色的正确道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实现必将是这条路所通达的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是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始终以共产主义为终极理想,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遵循客观发展规律的基础上,确保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以人民为中心,进而激励全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去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