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劳动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范畴
“劳动是人的本质,人通过劳动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意志。”[16]马克思认为,如若通过劳动人们能够确证其本身,享有其成果,展示自身的智慧,显扬自身的创造性,成为人们的一种享受,则这种劳动就能给人们带来美好、幸福与尊严。换言之,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劳动不再仅作为维持基本生存的手段,而是被视为兼具创造性的生活方式。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劳动并非自觉的、自愿的,而是一种外在的奴役,抑或“异化的劳动”,由其所创造的成果被资本家所占有,劳动力被资本所支配,劳动成为“令人厌恶的事情”,成为“外在的强制力量”。与之相反,不劳动则象征“自由与幸福”[17]174。在此模式下,工人仅能获取最基本的、低限度的、用以维持生命的生活资料,他们普遍处于较困顿的生活状态之中。马克思基于“现实的经济事实”,以工人与劳动之间的关系为出发点,对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异化劳动进行了批判,深刻揭露了彼时现实的人真实生活境况下的本质。他认为异化劳动使得人与自己的产品、与自己的生命活动、与他人的社会交往相异化,使得劳动这一本应成为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转变为“维持自己生存的手段”,从而遏制了人性的自由、阻碍了人的全面发展、限制了美好生活样态的实现。要使这一局面获得根本性翻转,唯有对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关系进行重新审视,意即用劳动来支配资本而非资本支配劳动,“劳动幸福”才能得以实现。通过对资本主义本质的深刻揭露,马克思对社会主义形态中的劳动进行了预设。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明确规定了劳动者的主体地位,消除了人剥削人的制度,无论劳动者还是劳动本身皆获得解放,劳动者成为劳动成果的占有主体及财产的所有者,其不仅占有劳动力(主观条件),亦占有生产资料(客观条件)。换言之,劳动者不仅成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也是劳动成果的支配者与享有者。在此态势下,劳动才真正成为人们幸福生活的源泉。
马克思认为,生产主体与生活主体都是现实的人,人的劳动是一切价值创造的决定因素。人的生命活动,不仅呈现出在自然意义层面上“活着”的自然性,还表现为在此基础上“更美好活着”的自为性。马克思认为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他指出:“劳动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为生活的第一需要”[18]435,人通过“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与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9]62,“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9]196。劳动作为构成人的类特性的重要依托,与人的现实生活及社会发展紧密勾连。通过劳动这一中介,人在从事物质资料生产,创造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同时亦构建了生活样式本身,意即“人们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同时间接地生产着自己的物质生活本身”[9]519。劳动一方面赋予外部环境以实践力量,另一方面亦凸显人类本身殊异于其自然性的社会性。以劳动为依托,现实的人不仅可扬弃对自然界的依赖且可依凭某种特定的尺度或规律来自觉、积极地构建整个自然界,使之烙上人类意志与情感的印迹,为美好生活奠定自然根基,而且亦可拓延现实的人的生存尺度,推动其体力与智力的充分发展,进而在推进生产力的发展并获得丰富物质财富的同时实现人的自我觉醒,促进人思想道德修养及科学文化水平的提升,最终使现实的人能够创造并建构其自身生命的本真,彰显其主体性与价值旨趣,获得自由、全面、充分的发展。就此而论,劳动本身就能给人带来幸福与尊严,成为人的一种“享受”,正是劳动才使得人成为自然性与社会性兼具的现实的人,成为新时代美好生活能否实现的决定力量,进而为新时代美好生活提供社会根基。
3.2 劳动是创造价值及美好生活的源泉
劳动具有两种形态,观念上的劳动与现实的具体劳动。在马克思看来,劳动既不是斯密作为创造财富手段的“生产性劳动”,亦不是黑格尔作为绝对精神自我运动的“精神劳动”,而是二者的有机统合。劳动在本质上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调整、控制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9]207-208,其不仅作为创造财富的手段与自我意识的抽象化表征,也是现实的人的本质力量的自我确证。由此马克思强调,个人的状态并非取决于上帝抑或精神维度,而是生产劳动,即与其如何生产、生产什么相一致。易言之,生产是反映人本质的一面镜子。就此而言,马克思关注的劳动是全面的劳动,既有物质劳动,亦有精神劳动; 既生产社会关系,更生产人的自身。与动物片面地生产自身不同,人会依凭“一个尺度”并将其运用于所生产的对象上,易言之,人会“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9]162,这正是人之自由且自觉本质的生动显现。一言以蔽之,精神劳动与生产性劳动相互融合共通,二者中任何一方的缺位都会导致新时代美好生活的失衡与失序。新时代美好生活并非由外界力量施予,抑或靠他人给予,而是依恃自我力量加以创造。习近平指出:“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奋斗本身就是一种幸福”“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其“奋斗幸福观”正是通过劳动创造美好生活的真实写照与生动诠释,为人民在新时代实现梦想、创造美好生活指明方向。如若在追求美好生活的进程中劳动发生了缺位,则人的主体性与价值性便会渐次消解,人的本质力量亦无法在生活样式的变迁中得以充分彰显,美好生活的应然价值也由此在这一进程中被漠视。不唯如此,个体劳动或创造的缺位还会演变成集体性的表达,进而降低整体社会效益,并使之落入僵化发展的窠臼之中。一言以蔽之,劳动是通向美好生活的唯一正确道路,通过创造性的劳动,人的价值与意义才能得以充分彰显。
由此观之,劳动不仅是人现实的社会性本质生成的重要根基,也是推动现实的人持续产生创造性力量的关键动力。人类社会的历史就其本质而言是人类劳动的发展史,劳动一方面创造并推动人类历史的向前发展,另一方面其也不断生产人自身的创造性,其实质是人的自由性的不断展开和全面实现。因而,新时代美好生活是干出来的,如若没有人民创造性的劳动,则人民的超越性将会失去“对象性的存在物”,美好生活亦会丧失其实践基础。因而,人民群众作为历史主体性与价值主体性的统一,要推动新时代美好生活的实现,须持续释放其主体创造潜能与劳动热情,树立劳动是实现现实的人美好生活之根本的理念。对此,习近平在继承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的基础上指出:“幸福不会从天而降,梦想不会自动成真”,“人世间的一切幸福都需要靠辛勤的劳动来创造”[19]4,“必须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伟大、劳动最崇高、劳动最美丽的观念,让全体人民进一步焕发劳动热情、释放劳动潜能,通过劳动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20]40。就此而论,创造性劳动是新时代美好生活的前提条件与第一要义,唯有以劳动为出发点,方能深入新时代美好生活的内在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