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李淑娟.唐代环境保护立法的时代意蕴[J].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36(05):45-48.[doi:10.15986/j.1008-7192.2017.05.008]
 [J].Journal of Xi’an University of Architecture &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Edition),2017,36(05):45-48.[doi:10.15986/j.1008-7192.2017.0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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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环境保护立法的时代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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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ISSN:1008-7192/CN:61-1330/C]

卷:
36
期数:
2017年05期
页码:
45-48
栏目:
法学研究
出版日期:
2017-10-25

文章信息/Info

文章编号:
1008-7192(2017)05-0045-07
作者:
李淑娟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文学院,陕西西安710055
关键词:
唐代环境保护立法立法特点时代意蕴
分类号:
D922.6
DOI:
10.15986/j.1008-7192.2017.05.008
文献标志码:
A
摘要:
摘要:受“天人合一”理念的影响,唐朝统治者清醒地认识到环境资源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性,通过制定一系列环境资源保护法规法令实现人与自然的共生共存。作为中国历史上最繁荣的封建王朝,唐代完善的环境保护立法充分彰显生态智慧,惠泽民众,亦对后世影响深远。其蕴含的“天人合一”、“知足知止”、“关爱生命” 等环境资源保护思想,契合生态文明建设的本质要求,对缓解当下日趋严峻的环境危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
更新日期/Last Update: 2017-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