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结论
本文采用2000—2016年陕西省新型城镇化与区域经济增长的相关数据运用计量方法进行分析,得到如下结论。
一是新型城镇化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符合城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两者之间具有同向关系。也就是说陕西省新型城镇化的发展与区域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长期相对均衡的关系,通过分析,新型城镇化与陕西省及陕北、关中、陕南三个省内区域经济增长始终保持着一种协调稳定的关系;
二是经济增长极大地促进了陕西省城镇化发展的进度,而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对于陕西省及省内三个区域经济增长在滞后期不同情况下的影响也不相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表明,经济增长对陕西省及省内陕北、关中、陕南三个区域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推动作用在滞后1和 滞后2期时非常显著,得出经济增长极大地促进着城镇化的向前发展,中国城镇化的发展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却没有那么明显。经济增长促进了城镇人口的增加、城镇规模的扩大,从而致使城镇化水平的提高。
三是陕西省新型城镇化发展对于区域经济增长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差异。人均GDP对自身的单位标准差的响应在第1期有波动后,就保持较平稳的状态,而受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的冲击,人均GDP的响应最初不是很明显,但响应效果再逐渐上升,可能是由于随着时间的推移经济不断发展才产生这样的影响效果。新型城镇化发展对陕西省区域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起初并不明显,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促进作用在逐渐加强,在经过一个较长的时期后,就能明显反映出来。
4.2 建议
为了进一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促进其对陕西省及陕北、关中、陕南区域经济增长的推动效应,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是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推动产城融合提高经济增长质量。通过研究发达国家城镇化发展历程和经济增长模式,借鉴其在城镇化发展过程市场的主导作用,并通过市场机制发挥调节作用、主导作用推动优化产业发展格局。新型城镇化发展若离开产业支撑,城市建设的再漂亮也没有发展活力; 而产业的发展离开城镇依托,则会离开必要的各种资源和市场支撑、会难以产生持续的发展动力。这就需要实现合理的产业结构,实现第一、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通过产业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融合的发展模式,提高县域、市域及省域经济增长质量。
二是加强财政政策作用,增加公共资本有效供给。公共资本投入的增加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起着重要作用,通过完善市场机制和科学的政府干预机制,政府公共资本投入基础公共项目建设,通过市场机制、以城镇居民的需求为导向,向民间资本开放公共项目的建设和经营,加大公共资本的投入、实现公共资本的有效供给,构建陕西省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中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发展。
三是实施有效的产业政策和经济手段,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对于产业聚集、人力资源聚集、资本聚集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立足于不同区域特点及其不同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不同的产业发展基础,应采取差异化的产业政策和经济手段。针对区域中心城市应鼓励创新创业[10],促进陕西省省域、各市域及县域内不同层面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这样对陕西省及省内陕北、关中、陕南三个区域经济增长促进作用会明显增大。
四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新型城镇化的发展。陕西省内陕北、关中、陕南三个区域地理条件、区位特点、产业基础完全不相同,要结合陕西省内三个区域的具体特点,既注重从全省整体出发,又要根据陕北、关中、陕南不同区域产业发展基础,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如陕北突出自然资源储量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资源产业的深加工增加附加值; 关中发挥科技、文化优势,发展高科技和文化产业,陕南发展生态农业、养殖、中药材、休闲旅游等产业,走出一条集约、节能、环保以及高效的城镇化发展道路。
五是新型城镇化产生的投资拉动和消费增长,为域内经济发展提供增长的动力和市场,为区域经济转型发展、聚集产业要素提供巨大的空间。使陕西省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地域特色的支柱产业,并在“一路一带”倡议的建设与实施过程中,利用桥头堡的地域优势,加速提升高科技产业、高端制造业、现代物流等产业,全面提高陕西省经济发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