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主要结论
通过构建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系统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熵值法、耦合协调度模型对2008-2017年中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系统耦合协调度进行测算,并借助ArcGIS软件对我国各地区的协调度进行分类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1)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8-2017年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系统综合评价值呈平稳上升趋势,整体向更好态势发展,由于各区域间子系统优势不同,我国各区域间系统综合评价值差异逐渐明显,具体表现为西部>东部>东北>中部。西部和东部分别凭借其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优势,综合发展水平整体靠前,中部因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均不具优势,导致系统综合评分排名最低。另外,我国经济和环境子系统的发展水平也呈波动上升趋势; 自2008-2017年各区域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差距逐渐拉大,生态环境发展水平差距相对稳定。
(2)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8-2017年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系统的耦合度总体上处在较高水平(0.9<C<1),这表明我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系统间具有很强的关联度,各区域能够在追寻经济发展的同时兼顾到生态环境的保护。
(3)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8-2017年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系统的协调度呈平稳上升趋势,表明各区域的协调发展水平不断提升。通过2008年和2017年的数据对比发现,我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系统整体上由以濒临协调为主阶段向勉强和初级协调为主阶段过渡,整体实现跨级发展和进步。尤其是,湖北、贵州、西藏、青海和新疆5个地区,跨越了2个等级,协调发展最快。但是,各地区的耦合协调度均未达到优质协调等级,制约协调发展的因素主要有经济发展滞后和生态环境滞后两大类型。其中生态环境滞后型主要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河南9个地区,其余22个地区属于经济发展滞后型。
4.2 政策建议
根据上述研究结论可知,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8-2017年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系统综合水平呈平稳上升趋势,系统耦合度总体上处在较高水平,系统协调度也呈上升趋势,但系统整体协调水平低,且各地区发展差异明显。基于此,提出如下建议。
(1)合理规划布局,突破区域发展差异,补齐区域发展短板。虽然我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系统综合评价值整体呈上升趋势,但各区域系统综合评价值差异明显,具体评分为西部>东部>东北>中部。东部地区经济发展优势明显,生态环境发展相对脆弱,应牢固树立“环保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企业,促进企业产业链换代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优势明显,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应当加快经济建设,立足高起点,绝不能走“边发展、边污染,后治理污染”的发展模式。引进低污染的高新产业,培育科技企业,以技术创新推进产业升级,实现跨越式、可持续发展。中部地区因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均不具明显优势导致排名较低,中部地区应将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两手抓,两手硬。因此,各区域应当立足区域发展差异,因地制宜制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缩小区域差距,补齐发展短板。
(2)突破薄弱环节,找准制约因素,推进系统协调发展。经测算虽然各地区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系统的协调发展水平不断上升,但各地区的耦合协调程度均未达到优质协调的等级,要实现我国经济环境的协调可持续之路依然任重而道远。制约各地区协调发展的因素主要有经济发展滞后和生态环境滞后两大类型。因此,针对生态环境发展滞后型的地区,如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等地区,应当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体来说,一是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大力开展绿化建设,增加绿化面积的覆盖率。二是大力发展低碳环保产业,倡导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做好节能减排工作。三是加强科技创新,淘汰落后产业,培育新兴产业,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升级,最终实现产业绿色健康发展。针对我国经济发展滞后型地区,如辽宁、吉林、黑龙江、山西、安徽等地区,应当加快经济建设,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布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经济软实力。
(3)政府积极引导,企业积极主动。政府可制订方案,出台产业规划,执行环境标准,使产业发展与环境治理走上协调共生的正轨,企业要主动研发,实施环保改造,优化产品工艺,提高管理水平,在节能减排中实现效益提升。同时政府和社会也要进一步宣传,积极引导,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自然观、发展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积极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既要发展经济,又不能污染环境,要实现经济协调可持续、高质量发展。